巴巴多斯妇女权利
时间:2008-1-22 17:08:14 文章:巴巴多斯旅游商务网 访问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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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妇女对社会做出的贡献,她们的地位也逐渐得到政府的重视。
妇女的工作岗位以往主要集中于农业、教师、护士、售货员等工种,现已分布于各种岗位,如女政治家、律师、医生、记者、警察,有的妇女还参加了国防军,和男子一起担负起保卫国家的重任。还有少数妇女在政界、教育界、商界担任着重要领导职务。如尼塔·巴罗女士(Dame Nita Barrow)曾为巴驻联合国大使。自1988年以来,首席教育官、首席移民官和首席医务官等职位也首次由妇女担任。
目前,在国营政企单位基本上做到男女同工同酬。政府还规定了一些妇女劳动保护的条例,如保护妇女的健康和安全的妇女就业法对妇女产假做出了具体规定。此外,妇女每年还有3周的节假日,节假日期间工资全部照发;病假每年每人允许有11天,不扣工资。妇女一般60岁退休,有的可以到65岁,退休后政府发给退休金。
为了确保妇女权利不被侵犯,该国在制定的《继承法》、《妇女就业法》、《儿童地位改革法》、《居住改革法》、《家庭法》、《赡养法》等一系列法律中,对妇女享有的权利给予明确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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